强制性要员工在迟到超过15分后(不足半小时),写请假纸当请假半小时,如此劳动制度合法吗?

一个考勤制度的变更和执行,仅仅在一个SKYPE的”各种通知”只有38人的窗口度(全厂200多人),在每个员工都下班后的晚上临时通知.没有白纸黑字及公司盖章确认,给公司员工传阅, 就让我们跟着执行.上班打卡超时15分钟,强制性地要补假纸,当请假半小时,扣钱.(以前有白纸黑字的厂规没这个要求)请问是否合法原文如下:人事部 21:51(公司正常下班时间17:30分)《关于调整考勤制度规定的通知》其中有 几个重要调整的事项如下,* 具体制度的发文和通告,请查看宣传公告栏,谢谢!-----------------3.1 员工依时上班、下班(无迟到、无早退、无请假),每月获发全勤奖金100元。3.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15分钟及以上者,或依时出勤“无打卡”累计5次以上,取消当月的全勤奖金。3.3 若一次性“迟到、早退、无打卡”超过15分钟及以上者,则需补交请事假单,以及取消当月的全勤奖金。 3.4 凡请假者,按半小时为计算周期。对迟到或早退的,可以用补休或年假的时间去抵减。例如:迟到19分钟,则须补交请事假半小时。

没有什么不合法的。迟到可以扣工资。请假一样扣工资。我们公司每个月可以迟到20分钟。超过部分每分钟扣5元。请假比较划算。追问

我的问题主要是,这样去立考勤制度的形式,合法合理吗, 规避法律责任,不出正当通知,不传阅于公司员工,就这么简单通知于38人的公司群, 还不是主管群

追答

这种事情本身不违法。所以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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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03
别迟到不就完了,迟到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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