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直行,被对方同方向起步左转车碰到

如题所述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故转弯车负全部责任。
如果该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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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7
对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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