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一方已经不在了,办理赠予需要子女们签字吗?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他的配偶,还有他的子女可以继承,如一方己去世了,那么赠与房产不用儿女们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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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9
当然是需要的。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已经不在了,那就是说这个房子的一半是属于遗产。如果当时没有遗嘱,这个房子的一半是由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很显然,子女们都是第一继承人 ,也就是说他们是这个房子的共有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中的另外一方,要将这个房子赠予别人,要所有的子女签字同意才行。否则,这个房子是无法办理过户的,也就是说不能随便赠予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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