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评价沸沸扬扬的新浪微博“原创内容霸王条款”?

如题所述

9月15日,微博发布新版用户服务使用协议,这条“要么同意我的协议,将原创内容的版权归属于我,要么别使用微博产品”的霸王条款,瞬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微博用户在微博发了内容,那么内容就是独家的,如果用户想要把内容搬运到其他平台必须要征得微博同意,微博为用户维权,所有赔偿属于微博,造成的损失属于用户自己负责。

那么微博这么做是为什么呢?自从前段时间头条问答一口气签了知乎300位大V,这些大V一旦在头条发布内容即不可在知乎发布,这无疑将很多优质大V揽于囊中,头条号的的做法是典型的网络暴力,而微博的“爸爸条款”无疑是自杀式尝试。

微博的国际版微博——Twitter的版权政策:允许被指控盗版的人在十天内对此作出回应。。

Twitter这样做是担心被指责,毕竟不能对所有用户信息做到很好管理。笼子大了什么人都有,只能从制定条款来规范Twitter线上环境。

而微博也有这样的念头。

正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规定》“群主”“群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很多人戏称,要在微博上发布那些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谣言诈骗、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这次“爸爸条款”就是很有力的回击。


微博此次行动使得很多原创大V从微博搬运,损失大量原创用户,可谓自杀式尝试,到底会给微博带来多少损失,我们拭目以以待。

娱乐有个圈儿,独立思考有态度的娱乐影评人。微信公众号:剥果仁 ID:woaig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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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8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竞争激烈,新浪微博制定相应的措施保护自己平台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措施激进,形成霸王条款,甚至激起用户的声讨,这就棋差一着,很可能会满盘皆输。

新浪微博之所以敢出此“霸王条款”,和现在互联网上普遍漠视用户利益的大环境有关。一些隐性的、不平等的条约明目张胆列在用户须知里,欺负用户不懂法、不懂合同。用户的作品被抄袭了无从举报,用户成名了,平台又跑出来说是它的功劳,并限制用户跑到其他平台。不久前爆出知乎300多大V集体跳槽头条就是这样大环境下的一个典型案例。当然,新浪微博做得更加肆无忌惮,以为用户都是自己家待宰的羔羊,吃相实在太难看了。

平台与用户的关系很微妙,用户固然需要平台来施展手脚才能有所作为,平台也需要吸引优质的用户来提升平台的水准。仅仅因为自己资格老,平台大,就想把用户捆绑在这个平台上,把用户当奴隶使用。而不是想得怎样让用户体验更好,培养更多优质的内容创作者,这样的平台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世界里很可能会自身难保。

不创新就等死。据我所知,豆瓣、简书都有编辑推荐制度,虽然这些平台也没有稿费,但是你写得好,会有编辑推荐上首页,因此这些平台虽小,但依然吸引很多忠实的用户。对比来看,新浪微博都是偏重大V,给普通用户的机会相当少,用户黏度不够。

店大欺客,等于赶客,做生意赶客如何能长久?

第2个回答  2017-09-19
在现代网络环境下版权成了一个非常重要且敏感的话题,先是视频版权被保护,随后近几年音乐版权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而现在文章版权因为自媒体的兴盛也慢慢的得到了重视,虽然现在文章版权还没有较好的得到保护,但是也已经慢慢的提上了日程。

而此次新浪微博的“霸王条款”一出便瞬间让网络掀起了一场版权大战。随着事情的发酵新浪微博很快的便出来回应了,“版权依旧归原创作者所有,不允许第三方平台不经允许的抓取,之前的条款为旧条款,未能及时更改”。由此也算是为此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章版权在不久的将来注定会得到更好的维护,从最早的视频版权到音乐版权到现在的文章版权,可以看出这是一种正确的潮流和趋势。任何平台或个人都不能无视版权法,任何一个人也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17-09-19
版权问题历来是争论最激烈的问题,这关系到所有权和利益的问题。版权的归属涉及到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是不利的。2017年9月15日新浪微博的原创内容霸王条款,被评论的沸沸扬扬。当然针对的是签约的大V,个人感觉新浪微博原创内容条款规定原创内容未经新浪微博同意,不可发到其它平台上,这无可厚非。看起来损害了作者的利益,其实不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享受了一定的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就跟我们工作中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样,跟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合同约定一样,除非离职。如果每个签约大V都可以随便和其它平台签约,作品可以在任何平台随便发表,那么他的作品就没有新鲜感,跟大白菜一样,满大街都是,这也间接损害签约平台的利益。

既然是平台的签约大V,对平台的忠诚度还是要的。用条款来约束大V,不一定就会损坏大V的利益,因为作品的发表平台太多了,就没有什么特色,用户的点击率就会下降,短期来看大V可能会增加一些收入,从长远来看对大V也是很不利的,因为点击率下降了,作品被关注次数就少了,大V本身的知名度也就下降了。所以本人对新浪微博的内容条款不觉的有什么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