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的二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什么?

如题所述

一、国民党的三大
一九二九年三月,国民党在南京召开了三大。在召开之前,国民党曾开过中央特别委员会会议。这是由沪、宁、汉三方合伙反共的会议,在宣言中公开说:“吾中国国民党一致取反共政策”。接着,国民党又召开了二届四中全会、二届五中全会。这期间,国民党干了哪几件事呢?在“三大”的《党务报告之决议案》中有这样一个概括:一是“自十六年四月至是年十一月,为本党克复长江流域后,因共产党继挟持武汉军政机关,以谋倾覆本党,乃不能不大举清党”;二是“自十六年十二月至十七年七月,为本党一面渐谋收合党的创伤,一面速即完成北伐”;三是“自十七年八月以迄于现在,为本党力谋团结内部,统一国家,开始训政”。这三件事:包括宁汉合流;大肆杀害中国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的“清党”;蒋桂战争,蒋介石第一次下台复上台;东北易帜;编遣会议等。国民党“三大”就是在上述事件的基础上召开的。这时蒋介石集团在形式上已完成了中国统一。这就是说,北洋军阀统治中国的历史结束了,国民党新军阀的统治代替了旧军阀的统治。

三大除发表宣言外,还通过了二十五个决议案,究其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决定实行“训政”。大会上通过并公布了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一百七十二次会议制定的《训政纲领》六条。同时,在大会上还相应地作出了有关“训政”的几个决议案。所谓“训政”,实质上是打着孙中山早年提出的“本党进行程序分作三时期”的旗号,进一步剥夺人民的民主权利,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在“三大”的文件中规定:“训政时期间以政权付托于中国国民党之最高权力机关,以治权付托于国民政府”,“以中国国民党独负全责,领导国民,扶植中华民国之政权治权”。又规定:“人民之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自由权,在法律范围内加以限制”。第二,肯定蒋介石功绩。大会上通过了《奖慰蒋中正同志案》等几个议案。第三,给因反共而开除国民党党籍的林森等恢复党籍,给反蒋的国民党员汪兆铭、李宗仁等以开除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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