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倒碾压女友致死,能被判定为故意杀人吗?

8月2日11时,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在辖区某游泳馆门前,一男子驾车将一女子撞伤倒地。

2022年8月2日唐山古冶男子张某驾车反复碾压一女子,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主观上有致被害人死亡的故意,张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预料到用车碾压被害女子会致起死亡的后果,故而张某主观上实施了杀害该女子的行为,客观上也造成了被害女子死亡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对张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主观恶意较大,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最近唐山真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面的四女子被打事件还没有得到一个让公众信服的判决,这可倒好,8月2日,在唐山古冶一个游泳馆门口,又发生了一件让人触目惊心的大案,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一辆白色SUV,对一名女子反复碾压,也不知道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恨,要如此置人于死地。

根据网传资料上说,受害女子是被害人的女友,两人是由于感情纠纷导致的,当然了,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谁也不知道,毕竟现在被害女孩已经去世了,说被害女子是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女朋友,这个话也是出自恶魔张某之口,我对于这样的话不太相信,当然了这是我个人的态度,毕竟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一切消息均来源于网络,至于二人是何种关系我们暂且不论,反正二人不是夫妻关系,张某想要制造成感情纠纷来减轻罪责休想!


因为在法律上有这么一条,也就是说,属于家庭矛盾的可以从轻处罚,比如丈夫杀害妻子,或者情侣之间的互相伤害,原则上适用激情犯罪,故而会做出适当从轻处理,所以这里,犯罪嫌疑人说自己和被害女孩是情侣关系,目的并不单纯,这其中有逃避惩罚,避重就轻的因素在里边,所以对于张某说自己和被害女孩是情侣关系我持否定态度。

对于这个案子的视频我反复观看过,张某第一次把女孩撞倒之后,女孩被热心人救走,可是张某却继续驾车对女孩冲了过去,然后车辆在停车场反复转圈,来回碾压,直至被害女孩身亡之后方才驾车扬长而去,这个案件主观上张某是要致女孩于死地,主观恶意太大,这就是光天化日的杀人!


法律知识点

一、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即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从三年以上至死刑。

因故意杀人罪有规定,【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有从轻处罚的原则,故而很多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谎称其与被害人之间存在感情纠纷等,结合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称与被害女子系情侣关系,有逃避惩罚避重就轻的因素,不可全信。

二、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和重伤,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完全是把车辆作为了杀人的工具,对被害女子实施了谋杀行为,所以决不能适用交通肇事罪!

三、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定义: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结合到本案,张某明知道用车碾压被害人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反复碾压被害人,已经不是损坏被害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是故意剥夺被害人生命的行为,所以本案中不能适用故意伤害罪!只能适用故意杀人罪!

四、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义是指,行为人对大多数人采取了危害安全的行为,而结合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只是针对被害女子实施了反复驾车碾压的行为,所以不能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本案中的张某将汽车作为杀人工具,对被害女子实施了反复碾压的行为,导致被害女子身亡,主观恶意十分巨大,当适用【故意杀人罪】且其行为社会影响恶劣,当处以死刑立即执行,否则难平民愤!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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