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十几年前向信用社贷款三万做生意生意失败还不起了,刚开始我家每年还利息,后来利息也还不起了,信用社起诉过一回,要求拍卖老家房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没起诉成功。最近几年都没问我们还钱了,但是不久钱又有人来商量要我们归还本金再加几千块利息?!这个是什么意思,这么久了利息肯定不止这么点唉?!我爸可以不还吗?!(我外婆(现已过世)做的担保人,是用我们老家的老房子做抵押的~房子也是我外婆的~但是当时拿去抵押只用了地产证没有用房产证)如果我家老房子占地有影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