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公司给他上的医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计划3)和团体定期寿险(计划1)已经快3年了,前段时间他查出甲状腺癌并住院作了手术,社保支付了一部分手术费用。手术很成功,以后需要定期复查即可。但是因为以上两个保险都是一年一签的定期商业险,到期日均为2010-08-30,所以他担心保险公司会查出来不再和他签下一年的保险。而另一方面他又不想让单位知道,因为他真的很喜欢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将来还想往上爬,而且现在已经成功手术上班了,所以哪怕不索赔,也不想让单位知道。可一旦保险公司因为健康原因不续保单位就知道了,而那时也过了保险合同的有限期限,那就是工作和索赔两空了~
请各位专家一定给俺们帮帮忙,这里叩谢之了:1.如果所有他手术和复查的费用都不报了,保险公司会知道么,其还是能够查出来他生病的事实么??通过什么查到的呢,社保么?2 那是否一旦有这种病保险公司到期就会不再和他公司的人事科继续签下一年的团体保险?3.那样公司自然就会知道他的病史,到那时也过了现在正生效的保险的有效期,那他也无法申请得到参保赔偿了么?索赔的时间有保险是否有限这种要求么?C4.到底他应该怎么做才是最好的呢?
求各位能人指点救救我们,真的不想看他刚经历了大病又烦心的痛苦,他真的会走工作、赔偿金两空的地步么?!恳求大家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
如果所有癌症治疗的费用都不索赔了,保险公司就不会有其他渠道知道他的病史?
他一直担心一旦保险公司知道了会以他的病有可能复发突然身故得赔钱为由,和他单位人事把他的病说了,最终导致他合同一到期时单位综合考虑而不再录用他了!
如果不主动申请索赔了保险公司还会知道?他单位的人事或其他人会从社保或者保险公司能了解的到他的病史么?
再次恳请所有能人志士帮忙,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