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时,原材料的增值税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什么情况不能抵扣?

如题所述

1.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用动产安装的在建工程,其进项税允许抵扣,不需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2.如果购进材料用于房屋、建筑物等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允许抵扣,应转出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只要是要区分在建工程是动产,还是不动产。追问

谢谢咯!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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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9
1、领用外购原材料和领用自产产成品没有区别。有区别的主要是2009年以前关于固定资产的规定。消费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的区别。
2、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和非生产用途有何区别?
税法上区分的是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生产属于应税项目。
这里还要注意区分是“专用”还是共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亦即固定资产例外,不可区分就不分,都可以抵扣。但是这个固定资产耗用的比如电力,用于集体福利等要进项税额转出。
于是就听说有单位,把一栋楼既用于职工住宿也用于办公。呵呵,这个或许叫传说中的筹划吧。

专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职工福利等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要进入成本或费用。
3.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有交集,他们当中的建筑物是主要交集。
建造不动产营改增开始时要分两次抵扣,现在已经取消。领用材料要看固定资产的用途,是应税还是非应税,是专用还是共用,怎么处理第2点已经说明。
第2个回答  2013-12-21
纳税人将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说明,不得抵扣部分仅指在建工程领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而非全部原材料
第3个回答  2013-12-21
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是在招投标书里面写的很清楚的。
有一个增值比例在其中,比例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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