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郎在婚礼当天坠亡,新娘继承183万被公婆起诉,法院怎么判的?

如题所述

目前的情况是法院判这位新娘胜诉。

一、事件的起因经过

在19年的时候,王某与张某登记结婚,没想到王某在结婚当天在女方家顶楼坠亡,女方在丈夫去世的第3天就提起诉讼要求继承丈夫申请183万的银行存款以及名下的其他财产。这一举动遭到了丈夫的父亲的阻拦,因为丈夫的父亲认为这183万的存款是两人以儿子的名义存入的原因是怕老两口体弱多病,将来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来不及处理异常,儿子没有什么经济能力可以涨到183万,而且存单原件和密码都在王某父亲手上。女方认为这一说法不符合常理。

二、法院一审二审均认为王某父亲提供证据不足

现在两方已经闹上了法庭,法院一审二审均是认为王某父亲没有办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款原本是属于自己的,所以目前是新娘张某胜诉。男方的代理律师表示下一步会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这起案件的争议在于女方到底有没有资格分这笔财产,律师认为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只要结婚一天,女方就有资格分男方的遗产。夫妻双方是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的。

三、案件争议点

这起案件最大的争议点就在于这笔财产到底是不是婚前财产。如果这一笔钱被认定为婚前财产的话,那么配偶是没有权利去瓜分的。现在问题是男方的父亲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属于他的财产,男方父亲如果可以拿出银行流水或者转账记录来证明,他当时确实是把这笔钱存在男方的名下,那么这笔钱可能就会被要回去。反之男方的父亲没有办法证明这笔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现任妻子就有资格享受分割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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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5
法院一二审均认定:王父供证不足,不能证明存款系其名下所有,最后张某胜诉。此结果一出,网友纷纷为两位老人鸣不平。不仅失去了唯一的儿子,连后半辈子的保障都没有了,儿媳如此冷情,跟他们关系也不亲近,想来并不会有心思赡养他们。

根据《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但不包括儿媳、女婿。

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第2个回答  2022-02-25
新郎父亲称,183万存款系二老以儿子名义存入,儿子配合他办了存款手续。原因是考虑老两口体弱多病,若有意外来不及处理遗产。“儿子没有经济能力攒到183万,存单原件和密码都在我手里。”但是,法院一二审均认定新郎父亲供证不足,不能证明存款系其名下所有,所以新娘胜诉。
第3个回答  2022-02-24
法院最后还是判新娘继承183万的遗产,公婆的起诉无效。因为公婆这方面给的证据真的是十分的不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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