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高速免费哪一年开始的

如题所述

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自2012年启动。该政策的首次实施是在2012年的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共计8天。此政策针对的是7座以下(含7座)的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这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连休日期间,行驶于收费公路上的这些车辆可以享受免费政策。
2020年9月24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宣布,2020年的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对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免费时段从10月1日零时开始,至10月8日24时结束。
高速公路上的超速罚款标准如下:
1. 速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将受到警告。
2. 速度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将被罚款200元,并记3分。
3. 速度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将被罚款1500元,并记6分。
4. 速度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将被罚款2000元,并扣12分。
高速公路的相关规定要求包括:
1. 高速公路上应标明各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2.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3.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4.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5. 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规定,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包括行驶于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