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鉴定16-诈病与造作伤的法医学鉴定

如题所述

一、诈病的艺术与揭露</


诈病,一种出于目的而假装疾病的行为,其范围广泛,包括诈伤与夸大病情。健康伪装者的目标明确,病理基础往往缺失</,他们可能不配合临床检查,症状与体征之间存在矛盾,且转归与表现不符。诈病者巧妙地选择难以识别的疾病,如疼痛、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或精神障碍,利用自身的医学知识和过往经历进行伪装。


二、深挖伪聋的伪装策略</


伪装成单耳聋的伪聋者,通过不自然的反应和声音调整,营造出主观的听力障碍。检测时,听觉眼睑反射试验等主观方法揭示其正常听力,而声抗导测定和耳声发射客观检查却无异常。


三、破解伪盲的视觉谜团</


双目伪盲者表现出依赖他人,行走时故意碰撞障碍,拒绝或不配合检查。鉴别方法包括瞳孔对光反射和视觉诱发电位,帮助揭示其真正的视觉状态。



造作伤:伪装的真相与动机</


造作伤,通过自身或他人的行为,人为制造或夸大损伤,其背后隐藏着逃避责任、赢得信任或陷害他人的动机。造作伤的地点和方式具有显著特点,如右手造作常在左侧或前侧,左手则相反,授意他人造成的损伤则无固定模式。


造作伤的隐蔽与揭露</


造作者会选择易于操控的区域实施,如右手造成的损伤可能集中在左侧。通过细致的观察和专业鉴定,法医能够揭示这些精心设计的伪装,揭示出造作伤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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