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丢失后是否还有资格退保

如题所述

一、保险合同丢失后是否还有资格退保保险合同丢失在补办了保单之后可以退保。找法网提醒您,退保是按合同载明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退保手续包括:被保人身份证,合同原件,保险公司合作银行帐户(被保人),填写《退保申请书》,最后一次交费凭证或发票等材料到当地保险公司或营业厅申请即可。相应注意的是如果提前退保,本金无法退还。
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什么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5.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三、保险合同成立需要符合哪些必要条件
1.投保人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3.保险人同意承保;
4.双方基于前述条件,达成书面协议;
5.其他条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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