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如题所述

上海保监局已经公布了第一批共五家获准经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公司名单,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保险报》的报道称,上海保险业针对此项政策开发了两款“低保费、高保障”的专属商业保险产品。
一款是住院自费费用保险产品,为全国首款覆盖老年人群的住院自费费用个人健康保险产品,客户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部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自费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
另一款重大疾病产品,是改进型重大疾病,在扩展市场上现有产品保障病种范围的基础上,保费大幅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如果参保人同时购买两款产品,上海职工个人的住院自费医疗保障、个人重大疾病保障当年度内将最多增加30万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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