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销骗掉的钱如何追回

怎样黑吃黑,又如何再骗回来,还是报警呢

被传销骗的钱,基本等于石沉大海,拿不回的。如果是公安机关打掉的传销组织,可能多少能拿回一点的。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被传销组织诈骗财物,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对于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有关证据,受害人可提供有关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破案后,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及时返还。

扩展资料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

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2018年4月,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划分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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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1、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像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由当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并通过侦查调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中组织领导者的刑事责任。注意收集传销组织的证据,协助警察捣毁传销组织,将赃款追回来的话,会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受害人。破案后,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同时向工商局投诉,查处之后,将赃款返还受害人。

2、和他们黑吃黑肯定不是是不可以的,就算你骗了传销组织的钱,实质性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况且传销组织一般组织等级分明,你骗不了多少钱,还有可能被反告。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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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8
被传销骗掉的钱很难再被追回来了,最好是先收集证据,然后报警。
  1、收集证据可以从手机录音,银行转账记录等方面入手。
  2、报警时机要掌握好,最好在对方多人聚会时报警抓人,人越多越好。
  具体对于被传销骗钱,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基本上都是以治安处罚以及工商执法共同解决。
  一般解决方式是通过欺诈类条款进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先要确定被骗的金额,如果很少的话,可以通过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理,要求传销机构归还被骗的钱。如果金额巨大,就可以以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财务,那么传销机构不仅要如数归还钱,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8

详细解答

最好的方法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并通过侦查调查获取有关证据,依法追究传销组织中组织领导者的刑事责任。注意收集传销组织的证据,协助警察捣毁传销组织,将赃款追回来的话,会根据实际情况返还受害人。破案后,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同时向工商局投诉,查处之后,将赃款返还受害人。

拓展资料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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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7-05

建议是掌握证据,立即报警,并积极关注案件动态,必要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挽回损失。

一般追赃有三种方式: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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