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第15号
记账凭证的经济业务需填制3张记账凭证,则编号分别为15 1/3、15 2/3、15 3/3。其中15为总号,表示经济业务顺序;分数则为分号,
分母3表示该项经济业务即15号凭证共有3张,分子1、2、3则分别表示它们是15号凭证的第1张、第2张、第3张。 2,将
转账凭证按填制日先后依次排列,编为“转字第×号”. 如果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时,采用分数编号法,如“转字第 9 号凭证有三张,分数编号可写成 9 1/3 、9 2/3 、9 3/3 。 3,如果一项经济业务需要填 制多张
记帐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例如,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三张转 帐凭证的,凭证的顺序号是 12,则可编制转字第 12 1/3 号,第 12 2/3 号, 第 12 3/3 号。 需要填制2张或2张以上的记帐凭证时,应另编分号,即在原编号后面用分数形式表示,如:银字第26号凭证的会计事项需要编制3张记帐凭证,则第1张为26 1/3,第2张为26 2/3,第3张为26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