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3-15
根据我国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环节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如果,行为人依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当地收购卷烟之后以寄售等形式出售卷烟的,其行为应当涉嫌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等违法行为。同时,行为人通过快递物流等形式寄售卷烟的,还涉嫌构成“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1、行为人以自销为目的,采取走街串巷等方式收购卷烟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23条第2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29条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56条规定,由烟草专卖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行为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以寄售等形式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是以条为单位计算、含50条,不是以支为单位计算)的,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24条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54条规定,由烟草专卖局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21条,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法规)第25条第2款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邮寄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如果,行为人在未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擅自办理邮寄,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52条规定,根据被查获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没收烟草专卖品等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14条第1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四十四条等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由烟草专卖局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如果,行为人未依法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上述业务且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等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