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正常机动车道行驶,准备进入右边的停车场,当时时速30-40迈,看到停车场时,减速刹车,观看右后视镜无车辆及危险情况,然后右转准备进入停车场,这时候车已经在右转转状态,但还未入停车场,听见后面有碰撞声音,停车查看,发现距车后1米处,有一个电动车摔倒在地。他声称他正常行驶,说我进入停车天未打转向灯,把他阻挡使他摔伤。后面交警调监控录像显示,我正常行驶过程中,那辆电动车违章行驶,跟随我的机动车在我车后方行驶,所以我转弯前看后视镜无车辆及危险,当我踩刹车减速转弯时,电动车驾驶人看前车减速,不但没有减速,还继续加速,并且判断错误又加速驶入电动车道,想从前车右边超车,结果直接加速冲向前车,发现危险紧急制动自己连人带车摔伤在机动车后1米处。因为电动车首先违章在先,而后又自行判断错误,还超速行驶。造成车祸,警察却判我机动车主要责任。该如何复议,我到底有没有责任。一,我正常行驶,二,右转前我判定后方无人。三,他跟我无接触。自行摔伤。我就想问问大家法律是怎么定的,违章的还不负全责,这是什么法律?
我没有看到后车是因为他违章,不在自行车道上,他在机动车道上,不在我的正常视线范围内,不是我没看到,不是我的疏忽大意没看到,麻烦您看清楚再回答,按你说的,正常行驶到路口,后面没有车,你右转弯行驶也是违法的呗。
追答按照你的讲法,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跟着你,岂不是你也看不见了?
摩托车可是机动车哦。
追问哦,那按你说摩托车是机动车,那他右侧变道超车,撞到我右转,谁的责任,你应该清楚吧?还有,我说的很清楚是电动车,电动车和汽油摩托车,应该有本质区别吧在道路上?如果连这些您都不清楚的话?请您不要误导回答。
追答你厉害哦,没有看到后车,居然知道别人是变道,而不是紧急避让?
另外,我的意思很明确,你疏于瞭望,才会没有发现后车。
助动车加速是紧急避险时的惊慌失措,而不是故意加速。
追问我不清楚您是智商有问题还是眼睛有问题,当时行驶过程怎么会看到他变道和加速超车,都是后面在交警调取监控录像时才看到,才得知,我上面描述写的很清楚,你要是不理解或者看不懂,请不要再误人误己。
就连电动车当事人自己都说他是要超车。你的回答行为真是可笑。
你说你当时时速30-40迈,助动车要超你的车?他以为他是摩托车?
变道和加速并不表示是他的本意,如果按你这种理解,女司机把油门当刹车一律要按故意杀人罪起诉 !
你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看到后车,逻辑上高度存疑:
如果助动车速度低于你的车,你 应该是超了助动车才转弯,所以理论上你应该知道后面有车。
如果助动车速度高于你的车,说明你是突然转弯,助动车才猝不及防。而不是看到你的车转弯才加速!
你到路口不减速啊,正常直行的时候30-40迈,我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减速,他超车,他是在机动车道,我们不是并行,他变道超车,你理解不了吗?你是不是逻辑有问题啊,看不到别人的话,还要不停的瞎评论,真是很有闲心,跟你真是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