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接了一笔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劳务业务(清包工),采用简易计税,该工程劳务合同开始施工日期为6月,8月份劳务公司收到总包第一笔劳务费200万。劳务公司开出“建筑工程服务”发票给总包。建筑劳务公司收到劳务费,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印花税及管理费用后,将剩余款项180万打给包工头银行账户。包工头收到劳务费后,提供工资表给建筑劳务公司全员申报个税入账。1、建筑劳务公司收到总包劳务费、建筑劳务公司打款给包工头的会计分录怎么做?2、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和成本、依据是什么,会计分录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