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标题侵犯别人商标权,但该商标用词使用的是汉语常见词汇,这也不能用吗?例如,美丽,美人,美女,这些词一旦被人注册成商标,我们就不能在产品上用这些通用汉语吗?请懂这方面的人士帮忙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感谢您的回答,可惜人家还是认定侵权。
追答如果是律师函的话,不用搭理他。有些无良的公司,就是靠律师函唬人赚钱的
就是已经被人注册了,所以才收到了投诉
如果这个词已经是非常常用的词汇,又被告侵权,可以尝试无效其商标。
这个人家要你提供无效的法律证明
“通用名称”最为重要的标志,就是相关品牌演化成为相关行业内多数企业用于商品之上的表达。然而,如果某一商品标识虽然是热门词汇,但其使用者是唯一的,换言之,消费者对于商品来源的提供者不会发生混淆和误认,则其标识仍然不能进入“通用名称”范畴。
因此,要判断该商标是否属于通用名称,就要看相关行业内到底有多少企业实际把它用在了相关产品上。以及是否已经在国家或者本行业中成为广泛使用的商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