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为什么不留辫子,什么时候开始的?

的发给各地方不够的互动会很高

革命者首先剪掉了头上的辫子,表示与清王朝彻底决裂。十年后,末代皇帝溥仪亲手剪掉自己辫子的时候,男子剪发已经相当普遍了,而女子剪发却很少见。一九二零年末,重庆有几位女学生受新思潮的影响,去男士理发店剪掉了长发,此事居然引起了轩然大波。结果,学校以伤风败俗为由开除了她们的学籍。然而,女子剪发的风潮却很快流行了起来。当时,有一款短发发型极具代表性,那便是剪着齐刷刷的发沿和刘海。 一九二零年,也同样发生了一件影响深远的事情。那年,在中国文字中,第一次出现了女字旁的“她”。而此字的开创者,便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刘半农先生。“她”字始传于他的那首著名白话情诗——《教我如何不想她》。有趣的是,此后,追逐发型的潮流,女性始终站在了最前沿。那时,领导中国新时尚的地方是上海,走在繁华的南京路上,一定会与这些时髦的女性擦肩而过。电影明星演绎着当时的时髦发型。头顶三七分路,额前没有刘海,直发中带着卷曲的波浪,而造就这款经典发型的,便是传入中国不久的烫发。 采访张有旺:烫发是1926年传到上海,在1931年传到北京,那时说是会烫发,但是没有烫发设备,北京有的人在法国大使馆当过勤杂工,那时在人们那里学过烫发,学到了烫发技术,他自己有烫发机,理发馆没有,谁有烫发,去预约登记,他就拉着烫发机去店里烫发,烫完后,再把东西拉走。 一九四九年,伴随着五星红旗的升起,新中国诞生了。喜悦、乐观、向上的精神氛围影响了每一个人,年轻的姑娘编起了辫子,或剪成了短发,这是那时的“解放形象”。许多理发店也配上了电烫机,烫发已经不再是少部分人的时尚了,普通群众也开始用上了时髦的烫发。 采访张有旺:五十年代初当中,都烫那个小碎花,所谓叫什么飞机头,烫完以后,使用梳子梳了以后,把花挑起来,两边一卡,前边头发有头发帘,后面吹起来,叫飞机头。 男士的发型也开始出现了新的变化,剪成分头便是当时的新发型。然而,那个时代赋予发型的概念却是简单化的。 采访朱歩勇(巴黎欧莱雅专业美发产品部 技术发展经理):五六十年代发型非常单调,到了发廊里边,都是长发剪短发,以整洁为主,长了剪剪短,凌乱的头发搞搞整齐,发型师操作也是比较简单的,他没有什么其他工具,那时候都是一个手推剪,大部分是用手推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5-28
  从1905年之后同盟会的影响下相当一部分人就不再留辫子了。
  全国普遍不留辫子是从辛亥革命1912开始的,从城市到农村,从沿海到内陆,到张勋复辟失败差不多才全部剪掉辫子,但部分偏远农村地区直到北伐之后(约1927年)才剪掉辫子。
  清末剪辫史:
  留辫本是女真人的风俗,满清入关后,多尔衮于顺治二年下达剃发令:"今者天下一家,君犹父也,父子一体,岂容违异,自今以后,京师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后,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吾国之民,迟疑者,为逆命之寇"。此后便开始了血腥的剃发留辫运动及中国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发型史。
  二百年后,到了1840年的时候,人们对Q字发型经历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后麻木,最后不再将其视作蛮夷之俗,而将其看作天朝大国之俗的过程。林则徐在澳门看到洋人的装束打扮时曾鄙夷地说道:"真夷俗也"。而反观西方人在看待当时的中国人Q字发型时,亦是充满费解与鄙夷。英国人伶俐曾说过这样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人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毁行的脚,长期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直到今天,辫子仍然是国外漫画家丑化中国人形象的素材之一。
  最早提出革除辫子的是太平天国,与满清入关相似,太平天国将剪辫视作是否归从其的政治态度,施行了严厉的剪辫留发运动,其推行过程可以说是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鸦片战争之后,大批中国人或自愿,或被拐卖到南洋及其它地方做苦工,一些出洋的天朝上国臣民终于发现辫子的丑陋及不便,但由于害怕清政府对其归国设置障碍,剪辫易服仍属个案,直到1898年,才有新加坡华人在报上公开提议剪辫,此举在海外华人社会引起极大震动和争议,赞成者指出辫子的种种不便及不雅之处,反对者则对此忧心忡忡,担心剪辫后会被清政府视作异类,对其归国及与清政府驻外机构打交道设置障碍,此次辩论以反对者的胜利结束,直到两年后,即1900年,新加坡华人才开始成批剪辫。此间,孙中山等人所在的同盟会组织于1895年开始剪辫。
  国内最早提出剪辫倡议的是康有为,1898年康有为向光绪提出剪辫易服的建议,未被光绪接受。
  1900年的庚子国变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此后清政府威信扫地,对各地控制力削弱,地方势力开始坐大,在各地租界以及东北等地,清政府已经不能有效行使主权。在此国家民族危亡关头,一些海外留学生在同盟会等组织的鼓动之下开始剪辫,与清政府决裂,而国内的《湖北学生界》也在1903年提出剪辫易服的建议。
  1903年以后,随着留学生的归国,在满清中央政府控制较弱的南方各省,少量青年学生开始剪辫,清政府建立新军后,为了便于戴军帽,部分士兵也剪去辫子,为此清政府于1907年5月6日下达命令,严禁学生军人剪辫,一经查出,分别惩处,但此时由于满清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已经今非昔比,此令并未在各地得到严格执行,清政府无奈,对此只有采取默认态度。
  1910年,在第一届资政院会议上,有议员提出剪辫易服议案,遭致部分满洲贵族的激烈反对,有贵族言:"发辫亡,中国虽不亡,大清国亡。",但此时剪辫已是大势所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开始实行强制剪辫法令,孙中山下剪辫令。
  1928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下达的《禁蓄发辫条例》是最后一个政府禁辫条例。
  张勋是去辫史上不能不提的一个人物,张勋其人视辫如命,其部驻徐州时,有士兵外出时遭人戏弄,辫子被剪去,张勋得知后,大怒,将这几个士兵斩首。1913年,段琪瑞派人劝辫帅及其部下剪去辫子,张勋怒辫冲冠言:"头可断,发辫决不可剪!",来人惊惧仓惶而逃。复辟失败后,辫帅逃到荷兰大使馆,为了便于逃跑,在荷兰大使的建议下终于剪去辫子,剪辫之时,张勋对其妾言:"我过去不剪,是不忘故主,不降民国的表示,今天要剪,是要去入外国籍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