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的计算天数是如何计算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的 第一年没休完的年假是否可以推迟到下一年休?

我是新来的行政,年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例如:我是2009年9月10日进的公司,到2010年9月10日为1年,第一个问题:2010年9月11日-2011年9月10日可以休假?以此类推呢?第二个问题:还是2010年9月11日-2010年12月31日之间可以休呢?到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再有年假呢?
望高人指点 多谢多谢了

连续工作满一年就可以开始休年假了。如果你原先在别的单位做过,现在是连续工作的话累积计算到一年的时间是可以开始休的,不一定是从新的公司满一年开始计算。如果你原来没有工作过,或者当中工龄断掉了,那么是从是2010年9月11日-2010年12月31日之间可以休。计算方法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到了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你就享受完整的年假了。2010年9月11日-2010年12月31日只能享受折算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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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28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显示,有关带薪年休假使用的“年度”概念,是指西历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因此,计算年休假的期限,应该是1月1日-12月31日。

在广东省,员工入职该公司满1年后,才可以依法享受年休假。当然,公司额外承诺,在员工一入职就享受年休假,这是可以的。

职工工作满1年后,从次年起享受年假,若次年不足一年度的,则次年的年休假天数的折算方法为:(次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第2个回答  2010-01-27
不可以推迟到下一年 规定是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工龄的可以休年假5天 10-20年10天 20年以上工龄的15天年休假
第3个回答  2010-01-27
休年假5天 10-20年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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