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跟你介绍一下关于新加坡分公司的常识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新加坡分公司和其在新加坡外的国外公司(总公司)是一体的。因此分公司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而只是其总公司的一个延伸。任何反对新加坡分公司的行为也即是反对其总公司的行为。
所以,注册新加坡分公司有以下要求:
名 称: 公司的名称需要新加坡商业注册局的批准,并需要与其总公司一致。
2.活 动: 新加坡分公司须遵循MAA和其总公司的相关规定。
3.会 计: 每年分公司都需要同时向新加坡商业注册局提交其在新加坡的营业审计决算和其总公司的审计决算。
4.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要依照其总公司的规定举行。
5.代 表: 新加坡分公司要求至少有2名新加坡公民或者新加坡永久居民来担任新加坡分公司的代表。若代表辞职,分公司有三个月的时间来寻找继任者。(我司恒信泰富可提供)
6.股 东: 根据总公司的章程来决定。
7.法定秘书: 新加坡公司法中关于法定秘书的要求,不适用于新加坡分公司。
8.注册地址: 分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在新加坡。
9.文 件: 总公司所有股东需要在文件上签名。
10.年报与审计要求: 分公司的年报,只涉及分公司,与总公司无关。无论分公司营业额多少都需要做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