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土改

高中阶段历史书上的土改,要时间 ,人物,内容,文件等

: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开展以“依*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路线的土地革命;

②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采取“双减双交”政策;

③解放战争时期,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④建国初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保护富农阶级的土改运动,到1952年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第一次土地革命,1927年,规定要没收大地主和中地主的土地,没收一切所谓公产的祠族庙宇等土地,分给佃农及无地的农民。对于小田主则减租。强调贫农是农民运动的主要力量。9月,中共中央提出:“对于小地主的土地必须全部没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原则。
第二次土地革命 1931年春 为了保证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 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广大贫农雇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生活得到了保证
第三次土地革命 1942年 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 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也有利于联合地主阶级抗日
第四次土地革命 1947年 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需要 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第五次土地革命,1950年夏,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1952年底,全国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彻底废除了.
第六次土地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

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农民问题始终是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而土地问题则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为了解决好农民的土地问题,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的土地革命和改革,消灭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但是,对于历史上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运动”这两个概念却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容易产生误解。
例如,《辞海》(1999年版)中对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分别是:“土地革命: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政治上、经济上打倒地主阶级,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革命。
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这两个概念的内涵表述大同小异,从中看不出根本性的区别。
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史》(下册)教材对这两个概念的表述可概括为: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土地改革运动,指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阶级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
笔者认为,高中教材把这两个概念放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中来表述,符合实际情况,观点明确,便于学习和使用。确实,这两个政策都是解决广大农民和封建主义的矛盾,在斗争方式、方针政策、历史作用等方面有着相似之处。那么,为什么应该把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使用呢?因为它们的内涵和外延存在着诸多区别:
第一,它们实行的阶段不同。土地革命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进行。1927年“八七”会议提出了进行土地革命的方针,开始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实践;1928年12月毛泽东制定了根据地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1931年春制定出了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土地改革运动分为两个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于1946年发出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1947年9月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土改运动深入开展;建国初期,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第二,实施的范围和规模不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革命根据地(当时在各根据地中面积最大,但也只有21个县)、赣南闽西根据地等7个革命根据地都程度不同地进行了土地革命。但从全国来看,范围不大,规模较小。解放战争时期,据1949年6月统计,全国已在有1.45亿多农业人口的解放区实行了土地改革;建国后土改规模更大,到1952年底,新中国的土地改革除新疆、西藏和某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外已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4600多万公顷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这种广泛性和普遍性是土地革命所不具备的。
第三,方针政策不同,尤其是对富农的政策。1931年春,毛泽东制定的土地革命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实行过程中,以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为中心,从经济上、政治上,甚至从肉体上打倒地主阶级,改变土地所有制。对富农采取限制政策,没收其封建剥削性的土地。有些根据地还采取过“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激政策,打击面过宽。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总结了以前土地政策的经验和失误,贯彻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实施过程中,没收地主土地和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但也给他们分配土地,给他们出路。建国初期,将过去土改中没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有富农经济的政策,更好地孤立了地主,减少了土改运动的阻力,保护了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
第四,实施土地政策的条件不同。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过程中,毛泽东形成了“工农武装割据”的理论,把土地革命与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看作红色政权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三个必要条件。为了巩固根据地政权,加快根据地建设,土地革命和根据地的开辟几乎同步进行,各方面准备工作不足,实行得比较仓促。因此,土地革命不可避免地存在过激行为,损害了富农等阶层的利益,革命转入低潮时,白色恐怖一来,中间阶层马上“反水”,分得土地的农民又被剥夺了土地。土地革命的成果很难巩固下来。土地改革运动则要好的多。毛泽东在《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一文中指出:“划定土地改革工作范围。这种范围,必须是在下列三项条件下划定之:第一,当地一切敌人武装力置已经全部消灭,环境已经安定,而非动荡不定的游击区域。第二,当地基本群众(雇农、贫农、中农)的绝对大多数已经有了分配土地的要求,而不只是少数人有此要求。第三,党的工作干部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确能掌握当地的土地改革工作,而非听任群众的自发活动。如果某一地区在上述三个条件中,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即不应当将该地区列入一九四八年进行土地改革的范围。”可见,随着军事上的节节胜利,解放战争时期的土改运动一般都经过充分的酝酿,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因素,实施起来比较稳健。建国初期的土改运动更是在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以后才开始实施的。人民军队和各级政府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样,土改运动胜利完成,而且其成果的稳定要远远超过土地革命。
另外,在党的有关历史文献和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中,提及土地政策时也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政策叫土地革命,把解放战争和建国初期的政策叫土地改革运动。变革土地所有制的手段从革命到改革,表明随着革命不断进行,人民的力量愈来愈大,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势力逐渐走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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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5
①即“土地革命",
②某些资本主义国家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以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土地革命在目的和方法上都有不同。
土地改革运动是指新中国建立初期在新解放区开展的土地制度改革斗争。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
解放战争过程中,东北、华北等老新解放区(约有1.6亿人口)已经实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广大新解放区则尚未实行土地改革。
为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1950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实行土改运动的准备工作。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讨论了新区土地制度改革。随后,刘少奇在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二次会议上,代表中共中央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阐明了土地改革的重大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
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中央决定,从1950年冬季开始,用两年半或三年左右的时间,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在全国分期分批地完成土地改革。并规定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之前,县以上的领导机关要选择少数地区进行典型试验,在做法上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分批开展。
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农村广泛展开。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中共中央规定的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鉴于解放后的新情况,《土地改革法》将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此外,对小土地出租者也采取了保护的政策,不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同时,采取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为了深入地发动群众,各地政府都派出土改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会,组织农民向封建地主阶级开展斗争,建立了城乡最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在土改中,对于地主分子,除个别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予以镇压外,都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
土地改革运动是有领导地分期分批进行的,每期一般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和分配土地、复查总结等阶段。到1952年底,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胜利完成。加上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全国大约有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大约7亿亩土地和其它一些生产资料。土地改革的胜利,彻底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然而,土改从本质上来说也仅仅是乌托邦式的空想,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土地的重要生产资料的国有化是必然的,土改后不到5年,全国农村公社化就使其彻底终结,中国耕地的国有化成为唯一的道路.
第2个回答  2010-01-15
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参考:
http://baike.baidu.com/view/190959.htm?fr=ala0_1
第3个回答  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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