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公司不让走,以没有人替岗为由,不让我离开。我在这里上班一共八个多月,我转正了,但没有签劳

我辞职了,公司不让走,以没有人替岗为由,不让我离开。我在这里上班一共八个多月,我转正了,但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是前几天辞职的,公司也一直拖欠工资,已经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我想最近这几天离开。我想向公司老总借些钱,然后走人,这样违法吗?之前也有好多员工是这样做的。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你的辞职是合法的,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3、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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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07
最好不要借,借钱是要还的。建议通过正规途径,付回工资。追问

可是人家不给工资,还要我继续上一个月才行,我现在是实习学生,学校还要考试,现在给我也不请假

追答

你可以向劳动委员会或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追问

可是我不想那么麻烦的

第2个回答  2014-04-07
兄弟,你没违法,你们公司违法了,不签劳动合同他是违法,拖欠工人工资是要被拘留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告他,一告一个准。追问

我是姐们,可是我不想把事情搞大,我就想拿钱走人

第3个回答  2014-04-07
如果你能借到也可以追问

真的吗?

这样触犯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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