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陷害私刻公章,怎么取证?

之前在烟台安派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做人事管理,手里有些盖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来跟公司闹翻了,公司一直不给办理劳动关系转移,还扣着工资不给,后来没有办法告到仲裁,仲裁判我赢了,可是公司就是不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又提起诉讼到法院,我拿着之前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了自己的资料把档案提走了,结果公司威胁我如果不在法院认输,就要告我私刻公章,我不肯,他们就去公安报案说我私刻公章,公安按照刑事案件给立案,结果发现我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的公章确实是假的,我说这个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公司给的,公安要去我证明,如果证明不了就是我私刻公章,要刑拘.现在立案已经一年了,他们有空就让我去说明情况,我说了他们又不信,被叫去好几次了,请问怎么办?能不能打市长热线投诉他们扰民?

被公司陷害私刻公章,可以通过有关知情人士证明,也可以去刻公章的地方查询相关监控。
法律分析
应当调取有关监控录像、录音、内部审核文件是否完善、证人证言等举证对方私刻公章的行为;私刻公章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会处以拘留并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不同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分辨私刻公章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刻章的单位受人指使也要承担有关责任。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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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1
  清者自清,你没有行为发生,公司陷害你私刻公章也不会成立,它陷害你须有证据与事实作支撑,你就它提出的伪证据与伪事实进行辨驳,澄清就是了,你又如何去取证?这个取证的责任不在你身上。
第2个回答  2014-04-29
私刻公章的认定是需要找到假公章的,所以公安对你的这个指控不用太担心,如果你能够从公司目前员工这里找到人为你作证或者再从公司找到其他的盖章文件,并且证明公司正在使用这些文件,那也可以证明你所说的。追问

不是担心,是他们老让我去派出所比较烦,哪里有那么多时间跟他们玩啊,我想问怎么投诉他们?

追答

你目前处于初查阶段,公安是有权利要求你配合的,你没办法投诉,建议你去一次,把事情说清楚,做好笔录。

追问

是否立案我都不知道,就说头口上说立案了,去了也不给做笔录,就说两个民警(跟老板认识的)把我叫到一个房间里吓唬我,说多严重多严重,让我去找老板去谈。另外就算是配合也不能无期限的配合吧?他们现在根本就是不是在调查,就是在骚扰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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