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印章适用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和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都有规定,现我一个朋友伪造了一个事业单位的印章,只是彩色打印机打印,并没有实际刻章,盖在了驾驶培训记录上,只在应付车管所的检查,可以参加考试,请问我朋友这个做法,适用于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两法在这一判定上的区分是什么???

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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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伪造事业单位的印章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这里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标准,各地不尽一致,请向当地律师咨询为宜。需要说明的是,不论是构成犯罪还是予以治安处罚,以这种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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