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30
长期以来,课堂教学评价的关注点都是以“教师”为主,如教师的言语表达是否流畅、教师的板书设计是否合理、教师的情感投入是否具有感染力、教师的教学思路是否清晰,以及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结构合理、详略得当等等,主要关注教师的课堂表现,关注教师是怎么讲的。即使关注学生的行为表现,也基本上被看着是教师“教”的回应,或者成为教师“教”的点缀。总之,以往的课堂评价表现为“以教为主,学为教服务”。
随着新一轮课改的不但深入,新课程提出了建立“以学论教,教为了促进学”的响亮口号。它使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关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应成为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在课堂师生互动、自主学习、同伴合作中的行为表现、参与热情、情感体验和探究、思考的过程等等,即关注学生是怎么学的,通过了解学生在课堂上如何讨论、如何交流、如何合作、如何思考、如何获得结论及其过程等等学生的行为表现,评价课堂教学的成败。即使关注教师的行为,也是关注教师如何促进学生的学习、教师如何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探究的兴趣等,来评价教师课堂行为表现对学生“学”的价值。
课堂教学评价具有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双重功能,从关注教师的“教”到关注学生的“学”,这一视角的转变对我国现行的课堂教学、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行为、教学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方式等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全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