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去发卡银行办理。
《银行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帐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计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
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计录或清单作为记帐凭证。银行卡通过联网的各类交易的原始单据至少保留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银行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五条 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企业根据帐帐、帐卡、帐物相符的原则,进行清仓查库工作。对清查出来的物资和资金,拖欠数目,应及时逐项填列。并清查处理库存物资中的盘盈盘亏,积压、报废的物资资金。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协商,实行机具分摊、相互代理、互不收费的方式进行跨行交易。未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按发卡行90%,收单行10%的比例进行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卡管理办法》
那可以改变交易记录吗?
追答改不了,更正可以
追问怎么更
追答如果记录有问题,可以改
追问联系客服?
追答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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