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皮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根在可见的史料,六朝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进而剥人全身的皮了。元朝初年时,元祖忽必烈诛杀了阿合马籍没了他的家。阿合马有个爱妾名叫引柱,武士们搜查时从她的衣柜中搜出两张熟好的人皮,每张皮上都连着两只完整的耳朵。问她存放这人皮有什么用,引柱说,这是诅咒时用的,把它放在神座上,发咒语时人皮就会出现应声。世祖下令把引柱和画师陈某及阿合马的另外两名亲信曹震圭、王台判共四人,剥皮示众。
明太祖对元末贪官污吏极其痛恨,也深知官吏贪污横行对朝廷统治的危害。他即位后,采取严厉的措施惩治贪污官员,最残酷的一个刑罚是“剥皮”。
朱元璋曾告诫百官:我以前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我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贪污蠹害百姓的,严惩不恕。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他颁布了《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的枭首示众、剥皮楦草。在哪里剥皮?当时地方各个府、州、县、卫衙门左边的土地庙,就是剥皮的刑场,所以老百姓又称土地庙为“皮场庙”。
剥皮之刑很惨酷,把人皮楦草悬挂则更加瘆人。塞满了草的贪官人皮袋子挂在哪里呢?有两处地方:一是官府衙门的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填满稻草的人皮袋,以警诫在职官员“好好工作”;二是把人皮袋子悬挂于特设在衙门左旁的土地庙中,用刑之各种器械列为庙中仪仗,用作警诫官员。
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定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正在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的朱元璋深感不安,以谋反罪将其逮捕下狱,并被剥皮实草,抄家,灭三族,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一万五千人。为警诫群臣,朱元璋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中国古代的一种司法文书。)为《逆臣录》。史称“蓝玉案”。
威慑和整治贪官
朱元璋用屠刀惩治贪官污吏,竟采用骇人听闻的“剥皮示众”酷刑。用重典严厉惩治贪官污吏,该杀的杀,该下大狱的下大狱。
朱元璋出身贫寒,体悟民间百姓疾苦,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明实录类纂·司法监察卷》有载:洪武四年,朱元璋针对元末贿赂买官成风、官场腐败的弊端,下令凡官吏犯受贿罪,严惩不贷。他还颁布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杀!据《中国全史·皇帝史》所载:朱元璋感到对贪官污吏光砍头、充军不足以惩戒后来者,便施行比那“千刀万剐”的凌迟处死更残酷的“剥皮”刑法,把贪赃官吏活生生地剥下皮,再在人皮中填满乱草,缝合起来依旧是个人形,挂在各级官衙内外“示众”,让每天上下班的官员见之心惊胆战,不敢贪赃枉法。
那么,这“剥皮”酷刑是如何行刑的呢?或许是本人眼拙,翻遍《明史》、《明实录类纂》均未果,却在《鲁迅全集》第六卷的《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中看到有具体描写,鲁迅则是引用屈大均《安龙逸史》所载,尽管说的是南明永历帝时的事,但其“剥皮”行刑之法应该是明朝历代所传承。永历帝御史李如月弹劾秦王孙可望未准奏,孙可望即命党羽李应科将李如月剥皮示众。应科使人先将李如月绑缚至朝外,搬来石灰一筐、稻草一捆。如月问:“如何用此?”答曰:“是揎你的草!”如月叱道:“瞎奴,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也!”应科等把如月脸孔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剖开脊梁及臀部,如月大呼:“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对孙可望骂不绝口;等剖断手脚转至前胸,如月还微声恨骂;一直剖至颈部,才气绝而死。党羽就用石灰渍干剥下的皮,再用线缝合起来,塞上稻草,移至北城门通衢阁上高悬。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剥皮”酷刑是何等残忍!在朱元璋那儿做个贪官也有点难。朱棣时,剥皮之刑就不仅仅是针对贪官了。朱棣夺取皇位后,便对建文帝的忠臣景清剥皮。景清行刺朱棣未能得手,被擒获后朱棣一怒之下命“剥其皮,草揎之,械系长安门,碎磔其骨肉。”明武宗朱厚照则对被俘的义军首领处以剥皮之刑,把剥下的皮制成马鞍,供自己骑马用。
嘉靖年间
嘉靖年间,著名抗倭将领汤克宽率兵平定海寇,将海寇首领王艮俘获处死,把他的皮剥下来蒙作鼓面,叫“人皮鼓”。这鼓放在北固山佛院内,后世不少人都见过它。它的声音不如牛皮鼓响亮,据说因为人皮比牛皮纹理厚而没有牛皮结实,所以它的声音不如牛皮。明初洪武时,韩观任两广提督,杀人成性,曾剥人皮作成坐褥,这人皮剥得非常完整,耳目口鼻俱全,把它铺在座椅上,人脸正好在椅背上,头发披散在椅后,韩观升帐就坐着这人皮,以示威严。
天启年间
天启年间,魏忠贤擅政时也常用剥皮的手段。当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刲舌,所杀不可胜数。”而且,魏忠贤剥皮的方法非常奇特。有一天,某旅店里有五个人在一起饮酒,其中一个人说魏忠贤作恶多端,不久肯定会倒台。另外四人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感到害怕,有的劝他说话要慎重,不然会招来灾祸。那人大声说:“魏忠贤虽然专横,他总不能把我剥皮,我怕什么!”当天夜里,众人都在熟睡,忽然门被推开,闯进来几个人,举着火把照了照每人的面孔,把那位说大话的逮走了。不一会,又把一同饮酒的另外四个人也逮了去,带到一处衙门,先捕的那人一丝不挂躺在那里,手和脚都钉在门板上,堂上高坐着一使衣装鲜丽的显官,正是魏忠贤。魏忠贤对四个人说:“这位说我不能剥他的皮,今天不妨试一试。”就命令手下入取来熔化的沥青浇在那人身上,过一会沥青冷却凝固,用锤子敲打,只见沥青和人皮一齐脱掉,形成一幅完整的人的皮壳。那四个人吓得半死,魏忠贤对他们每人赏给五两银子压惊,把他们放走了。 明末清初时期,明朝叛贼张献忠将人剥皮的事例很多。他大概是因为亲眼看到了蓝玉被剥的人皮,所以他也对明朝的官员予以剥皮。他不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经使用过的剥皮手段,而且还有不少独出心裁的花样。张献忠入蜀后动不动就拿人剥皮,而且大都是活剥。剥皮时,先从被剥者的后脖颈开刀,顺脊背往下到肛门割一道缝,然后把皮肤问两侧撕裂,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就像两只蝙蝠翅膀似的。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如果被剥的人当场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处死。3当时成都府彭县有个叫龚完敬的,本是崇祯十年(1637)进土,崇祯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亲回原籍守孝,张献忠占领成都后他表示降顺,被授予官职,但他心里不愿背叛明朝。张献忠想杀他,把他的仆人抓来问龚完敬每天在家中干什么。其中一个叫龚应登的仆人说,完敬每天五更时起床焚香祷告,不知祷告些什么,每天退朝回来只是叹气,不说一句话,过节时给祖宗绕纸后,记帐单下只写乙酉字样,不书大顺年号,等等。张献忠听到“不书大顺年号”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龚完敬拿下,推出朝门,活活剥皮,并把剥下的人皮揎上草,晓谕四方。龚完敬的弟弟龚完淳、龚完敬熙及家属婢仆共一百余人同日处死。
张献忠的部下孙可望后来假降南明,被永历帝朱由榔封为秦王。他也是个惯剥皮的能手。永历六年(即顺治九年,1652),孙可望杀了陈邦传,并剥下他的皮传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历帝弹劾他“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不敢得罪孙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孙可望的亲信张应科知道了,就向孙可望报告,孙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张应科把李如月抓来剥皮。张应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绑在朝门外,又准备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李如月问这是干什么用的,一个人告诉他:“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骂道:“瞎眼的奴才!这草颗颗都是文章,节节都里忠肠!”不一会,张应科站住右边角门台阶上,传达孙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骂道:“我是朝廷命官,岂能跪听反贼的命令?”于是步行到中门,向永历帝居住的南宫行跪拜礼。张应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开脊背的皮肤,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喊着孙可望的名字痛骂。剥皮剥到四肢时,把他的手和脚都砍断,再把他翻过来剥前胸的皮,这时李如月只能发出细微的声音了,仍能听得出是在骂人,直到最后砍断脖子时,李如月才死去。张应科又指使从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渍干,用线缝好,中间塞满草,送到北城门通衢上悬挂起来。后来孙可望出卖西南军情虚实,使李定国和西南抗清武装最后失利。后来清廷封他为义王,并被封为汉军正白旗。 满清统治时期对内酷刑之一,满清剥皮手段之多,僧格林沁围困连镇,太平军有被清军俘获的全被“剖视肠腹”。
1855年1月17日,东西连镇太平军出营攻敌,清军俘获“活长毛老贼二名,俱系江西人”,凶残的僧格林沁下令将“二贼扒皮处死”。
1857年1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修陷江西奉新县,“生擒老贼二百二十一名。每生擒一贼,辄剖肠,剥皮挂树,磔石,见者无不凛凛”。
满清对酷刑应用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此不失为满清十大酷刑。 从这里描述的剥皮经过可见孙可望的残忍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鲁迅在引述这段故事之后,评论说,张献忠的剥皮法是“流贼”式的,孙可望虽说也是流贼出身,但他既然是南明王朝的秦王,后来又降清被封为义王,因而他的剥皮法其实是官式的,这和当初永乐皇帝剥景清的皮的方法完全相同。又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然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泽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清朝没有剥皮之刑,在清代正史中尚未见到这方面的记载。但是,剥皮这种酷刑并不能说已彻底绝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时,曾对反抗他们的中国人实行剥皮,电影《红高粱》所描写的剥皮情节,原来是取材于《高密县志》记载的真实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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