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朋友的一个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已经验资了,但资金也完全转出来了。他两个公司,但法人都不是同一个人。另外一个公司向这个公司转了很大一笔数额的往来款,一,二千万了,但转回去的钱只有不到两百万。公司基本没业务,每月都是报空表,有次转了私人户(后来变更的股东)120万是买木材的,是老板的哥哥买木材,没凭证。
问题一:税务打电话说让我朋友把账本拿过去查账,主要是看新办企业有没有完善的账务系统,还有我们刚换了股东,核实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税务局会查基本户的银行对账单吗?
三,若是瞒报往来款有什么后果啊?
四,这个公司没财会人员,这个没什么所谓吧?
五,账该怎么做?
六,另一个公司的出纳开了这么多的往来款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说明一下啊,另外一个公司交税很积极的,只要是发生收入都积极去交税了,不存在逃税漏税,往来款也不是洗钱啊。
这往来款要怎么解释啊?说是兄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