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办失业证吗?请问有什么猫腻?

我是今年毕业的,是云南昆明本地户口,在昆明一家公司实习,现在实习期满了,要签合同了,但是公司却让我先去办一个失业证,我问原因他们也不回答,就让我尽快办好失业证给他们,然后就能签合同
请问
公司要求办理失业证的出发点是什么?其中有什么猫腻吗?
另外办理了失业证以后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不一定有猫腻
因为你是应届毕业生,如果你还有报到证,那么就不用办理失业证,公司要失业证就有猫腻,具体的猫腻是可以拿国家的一块钱(具体的名称真记不清了),还有公司如果招收失业人员多了还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政策。

如果你没有报到证了,那么完全应该办理失业证,公司这是想给你投保险。

还有个问题你要注意一下:实习期间公司也要给你投保险,如果不投保险,公司违法。
如果你公司不及时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达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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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09
没啥猫腻,你办理了失业证,给你交保险就能备案了,备案的目的就是在你离开公司的时候可以享受到无限之一的失业保险,即按月领取失业金
如果没有失业证,就不能办理备案,自然就不能领取额失业金

所以如果你不想领取失业金以后,就可以和单位说,不需要办理失业证

另外办理完毕失业证,你的档案就要存入当地的失业中心,就不能放在人才市场了,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你失去了干部身份,转换为工人身份,身份这东西,以前还是蛮重要的,现在慢慢已经淡化了,以后有啥用不好说。给你举了例子,听说过离休干部吧,就是干部身份,退休工人就是工人身份,同样是退休,待遇不一样。

随自己啦~看你以后的发展了,要是要从政啦,进入事业单位了,还是要干部身份了,不过现在这世道,第一政策总变,也不知道明天咋样,第二,要是有钱,啥都不是问题

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0-01-09
现行法律不允许建立双重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了和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造成了其他用人单位的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要求劳动者证明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失业证则是一种证明。
另外,还有可能就是当地政策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享受政府一定的补贴或者税收优惠,是政府鼓励就业的一种方式,用人单位可能是为了获取该部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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