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3
一,就业报道证改派首先要与原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才可以改派;
二,改派可参考下列程序办理:
1、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书面的同意解约材料并加盖公章。
2、毕业生出具已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3、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4、由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5、招生就业处对上述四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6、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7、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8、由于用人单位毁约或因其他原因使毕业生不得不放弃原就业单位而需改派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再行办理。
9、毕业生的改派,原则上在每年8月份以后,按月集中办理。
10、改派需要提交的资料:
(1)签订后的接收函,并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2)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3)与原单位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