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去世,姐姐去世的房产由谁继承

父母双方去世,姐姐去世的房产由谁继承

母亲去世,父亲健在,家庭成员两姐一弟,房产系父母双方共同共有,如何分割
按照继承法10条的司法原则,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权在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以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
分割的原则,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
分割的原则,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分割的原则,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
分割的原则,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之外的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补充回答:
1、姐姐有继承权,因为扶养可以通过给付扶养费的方式实现,对方出嫁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不能证明其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只有对方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才可以少分或不分其遗产
2、律师见证遗嘱效力较高,一般有经验的律师,会对被继承人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录像,证明其意思表达真实,此种情形下,基本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3、被继承人(母亲)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其与父亲共同共有房产之中,属于被继承人部分的权利,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种分割方式可以是各方继承人之间交涉,以给付其他具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实现房产落与一人名下的目的,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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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14
婚否!有无子女
第2个回答  2016-10-14
姐夫呀
第3个回答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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