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亲关系恶劣。我父亲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年轻的时候给我母亲和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痕和疮疤。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我父亲母亲离婚,我跟我母亲一起生活。大学我母亲供了我两年,他供了我一年。毕业后五年来,我工作逐渐稳定,去年买房子的时候首付款不够,向他借了3万元,我承诺年底还,但因为种种原因,年底无力偿还这3万元。今年年初他来我母亲家里大闹一场,不仅殴打了我,对我的母亲和我刚过门的老婆进行了恶毒的咒骂,并威胁我如果不还他这3万元钱,他永远不让我安生。我东拼西凑已将这3万元还清,他又要与我签协议,每个月必须支付他一千余元的赡养费,一直到他死为止,不然他就不停的找我麻烦。他今年才51岁,无固定收入,我现在有几个问题:
第一,他未到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我该支付这一千余元的赡养费么?
第二,这协议有法律效力么?我签了是不是也摆脱不了其他的赡养义务?
第三,他如果生病住院,法律上来讲我是否也要倾家荡产的为他治病?
第四,协议上说我没有继承他任何遗产的权利,是否也具备法律效力?
第五,如果他提刀来滋事,对我威胁,我将其杀害,是否算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