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23
在治疗结束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申请伤残等级认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由于交通事故赔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都是各省标准,告知通用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第2个回答 2014-08-05
您好!您这是属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您可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以在做完伤残鉴定后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每项费用都有相应的计算标准,此外,您起诉时还可以将公交公司的保险公司一并起诉,这样获得赔偿会便利一些。
第3个回答 2014-08-05
你先找个律师吧,先与公交公司私下协商,把你的情况说的夸张一点,让他们给你赔偿,至于金额,你先自己想大概要多少赔偿,首先要把医疗费全给你付清,其次什么精神损失,误工费都算进去。如果公交公司不给你赔偿,或者赔偿数额你不满意,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
第4个回答 2014-08-05
你还,等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认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