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经辽宁省重新坚定为9级伤残 ,工伤旧病复发走鉴定去哪个部门办理?

如题所述

劳动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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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9
这种情况也是去劳动局申请做工伤复发,然后由评残委员会给出结论。不过,一般都不会认定为工伤复发!追答

这不是扯蛋吗?本来就是劳动局管的!可以问问劳动局归哪里管,然后去那里申请吧。如果各部门都不理睬,那就去省劳动厅投诉!

不好意思,我是专业做伤残鉴定的医生,不是律师!我对劳动法比较精通。劳动法规定,申请工伤复发,先去劳动局提出申请,然后由劳动局指定的评残机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属于工伤旧病复发,那就继续按照工伤待遇给您安排!

追问

不好意思,李律师,说话没说清楚,发送出去的有些不是我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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