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24
养老保险为什么是除以139?
并不是所有人都除以139,只有60岁退休才会出139。
大家好,我是社保专家思之想之,养老保险为什么是除以139?
首先你要弄明白,139是什么,139是指139个月,它是60岁退休所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也就是说,只要你是60岁退休,那么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要拿你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139个月。
为什么是139个月?这个其实是根据人均预期寿命、退休年龄和利息因素来测算和确定,国家专门有一个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规定了每个年龄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可见,139个月对应的退休年龄是60岁,意思是假设你退休后生存139个月,按此给你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当然,如果你退休后活得超过139个月,肯定是赚了,因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虽然已经领完了,但是你依然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一直到去世为止。所以退休人员越长寿,越划算。
总体来看,退休年龄越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少,是一个反比关系。
比如55岁退休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70个月,50岁退休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195个月,45岁退休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是216个月。
第2个回答 2021-03-22
没领够139个月养老金死亡余额可继承?今天,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另外,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央视记者李天雷 郭茜)
改革后养老金如何计算?
①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②个人工资超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细说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也就是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按照60岁退休计算,职工领自己的钱要到71.5岁才能领完,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都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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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5-31
退休人员,你的养老金发放到账了吗?思之想之在这提醒大家,3月份领取养老金,要格外注意3件事情。分别是什么呢?
第一,注意养老金发放时间恢复正常。
因为2月份,很多地方的养老金发放日期赶上了春节期间,所以就提前发放了2月份的养老金。所以,退休人员不要误以为说,以后每个月的养老金都是提前发放了,并不是这么回事的。
从3月份开始,提前发放2月份养老金的地区,一般都是恢复到原来的正常时间发放了。所以,退休人员要注意养老金发放时间的变化。
第二,注意及时去完成养老金年审。
所谓养老金年审,就是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关系着是否能够正常领取养老金待遇,通过了认证,养老金可以放心继续领取,没有完成或通过认证,养老金会暂停发放的。
最近,有一些地方明确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截止日期。比如,南宁人社局明确,在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未按规定完成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请于3月20日前完成认证,认证成功则继续发放养老金;如果依旧未完成认证的,则从2021年3月起停发养老金。
哈尔滨人社局表示,2020年至今还未认证人员,于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认证,4月起将陆续暂停发放未按期认证人员养老金。抚州人社局表示,请2020年度尚未认证的企业退休人员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认证。
可见,涉及到的主要是2020年度没有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要及时了解当地的最新通知,别错过最后的养老金认证时间,导致停发养老金,自添麻烦。现在认证也主要是大数据认证、手机app刷脸认证了,非常简单方便的。
第三,注意养老金发放方式是否变更为社保卡
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的工作还在继续推进,又有一些地方发布公告,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
第4个回答 2021-03-23
近日,针对养老金缴费多少年更“划算”的问题,人社部给出回应: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退休人员退休时领的养老金,与其工作时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直接相关。一位人社部专家告诉记者,多缴养老保险费划算是有道理的,有些人担心来不及领完缴纳的养老保险或许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机制正在不断完善,目前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同时,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也在研究之中。
华律网
人社部:养老金没领完可继承
养老金来源于投保人的缴纳,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基本原则。目前,养老金中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是按139个月分配,往后可以继续领取,但是,如果参保人死亡,领取不够139个月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而统筹账户部分却未有相关规定。而根据估算,无论是缴满最低的15年,还是最长的35年,都需要16—17年才能收回成本,以现行的60岁退休为基准,那么意味着要77岁左右才能回本,而如果延迟退休的话,就意味着很多人可能难以回本。
2015年11月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表一项研究报告称,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由1970年的稍高于60岁,增至2013年的75.4岁。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在京发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3——城市现代化研究》,中国人平均预期寿命约为74.9岁,比世界平均值多4.6岁。虽然各方的预测有一定的差异性,不过从总的说来,按照现行的制度设计并根据平均数计算,绝大多数人很难在有生之年收回成本。
正是出于“不划算”的考虑,再加上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公平性,使得公众在投保和缴纳意愿上并不强烈,反倒是很多人逐步选择了退出投保,从而导致大量的人中断社保。从几年前,就有新闻报道说,全国因转移接续不畅等因素,导致每年有3000多万人中断社保。很显然,若不能正视投保人的成本考虑和利益诉求,在激励措施上更具有吸引力,那么增加投保的覆盖面就很难实现。如果没有相当的覆盖人群,并为绝大多数人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那么社保政策就会失去其应有的意义,也会因为所涉人数太少而面临持续发展的困境。
国家社保具有公益性和公共财政的兜底性,因而相比于商业保险应当更具有优势。然而绝大多数商业险实行的都是可继承的责权模式,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很显然个人部分仅占少部分,单位占了大头。在这种情况下,若不能明确统筹部分的最终归属问题,在统筹账户的可继承方面,给予一个明确的答案,那么在权责的厘清上就很难形成统一,权利人的诉求与官方的需求之间会形成“自利性差异”。
其实,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统筹部分究竟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国家财产。如果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参照个人账户部分模式,则个人有权进行继承;反之,若统筹属于国家则个人无权继承。问题在于,虽然统筹部分大多源于单位缴纳形式,然而无论是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其实都是劳动者的劳动付出所得。但与此同时,社会保险的公益性又不能完全按照商业模式来推广,因而国家统筹的“统筹性”也必须得到有效的体现。故而,做到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兼顾,在可继承方面明确一个双方都可接受的点,从而达到黄金分割的合理性,应为研究社保统筹账户的继承问题的着力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