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养老保险中途不交了,可以退款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退款。

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没有缴纳满15年,中途是不可以退款的,劳动者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2、参保人员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一部分进入统筹,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8%),以及单位缴费(单位工资总额或社会平均工资20%-30%不等,视各地政策而定)中的3个点(约为个人工资的3%),共计11%,计入个人账户。

有的地方个人账户记账规模为8%,全部为个人缴费。

计入个人账户的缴费,以及按国家公布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所产生的利率,都计入个人账户。称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随着缴费年限增长,个人账户余额不断增加。到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除以120个月,或者除以平均余命月数,就是每月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再加上统筹部分、调节金等等,构成全部养老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养老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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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24
原则上是不可以退钱的。
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但如果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一、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二、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三、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四、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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