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 对方保险公司未经和车主商量 私自拿大灯去外面维修厂维修 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 已出警 判定双方同等责任 好像是双方互陪 自己取车后开车去4S店交代他们帮我维修 四五天后询问4S店 他们说对方保险公司在4S店表明大灯不能维修的情况下 没有给车主电话 和4S店说拿大灯出去定损 结果保险直接在外面维修了然后拿回来 4S店说这种情况 在外面维修了的 不接受保修(4S店也没有电话通知我们车主) 吉利博越的大灯 4S报价六千多 4S不保修的情况下 万一以后大灯出了什么问题 那坑就大了 而且事故发生在广东佛山顺德 自己老家湖南 不一定待顺德会多久 像这种情况 保险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我能不能要求保险给我更换大灯
自己是新车 才两个多月 还没首保

合法,只要能修的,你就无权要求更换,保险的原则是恢复原有功能,不可能让你大开口随意换新,但是在外维修导致失去质保,这个你有权要求保险额外赔偿,或者由保险负责剩余期间的质保责任。这个最好另外通过协议明确。其实最好的方法还是保险出维修钱,你出差价换新,这种事情还是靠多协商。追问

我自己买的保险是指定4S维修 4S不能维修的 保险未通知车主的情况下私自拿去外面维修 这样也合法?保险结单后还想他们继续理你么 而且以后回湖南了 出了事还特地跑广东来?不是自己开口随意换新 而是4S店明确表示他们不能维修那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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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8
建议更换,修的容易进水表面不光泽,汽车出事故经过碰撞振动灯前壳和后壳连接处下雨容易进水,很多保险公司都把事故车撞断灯脚的灯或刮破的前后杠或塑料件都拿出外修来蒙骗
车主,保险公司什么都修就花很少的钱来定损使维修达不到质量的车交给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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