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南京条约:1.时间1842年(
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2.内容: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
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
4)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
5)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协定关税。
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3.影响:从此,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二、
马关条约:1.时间: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内容: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
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3.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三、
辛丑条约1.时间:1901年9月7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2.内容:1)惩办“得罪”列强的官员,派亲王、大臣到德国、日本赔罪;2)清政府明令禁止中国人建立和参加抵抗侵略军的各种组织;3)赔款4亿5000万两白银,分39年付清,本息9亿8000万两白银;4)在北京东交民巷一带设使馆区,各国可在使馆区驻兵,中国人不准在区内居住;5)平毁大沽炮台以及北京至天津海口的炮台;6)各国可以在北京至
山海关铁路沿线驻兵。
3.影响: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