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跨县调动必须要县长签字才行吗

如题所述

需要。

与同一县(市、区)内事业单位之间调动一样,前提是须经调出单位同意,并经调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出。最基本条件是调入接收单位同意调入且本单位有相应的岗位空编,经接收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编委部门、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

具体程序:拟调动者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组织调动的除外)。接收单位同意接收,接收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编委办、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入后,向调出单位发商调函,经调出单位所在的县(市、区)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本人方可办理工作移交和调动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按职工身份有不同规定,公务员按《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进行调任,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进行流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从严掌握,择优选用。

3、申请调动的基本程序是联系接收单位,在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入单位有空编,并符合调入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向人社局提出调动申请,人社局初审后提交县人事联系会确定是否同意调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总量内进行,并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县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聘用制干部调动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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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不需要,县长负责的是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管理单位部门的人数编制(职权)和个人调动完全没有关系,跨县调动关键在于:
1、核心问题在于两个地区的人社局干部人事调配部门,其中调入县市的更为重要一些,因为只有同意接收才具备了调动的要件。

2、关键问题在于下家,即你要调入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是否同意接收,这可是关键环节。调入单位如果不同意接收,那又怎么调动啊,或者只能再找接收单位。

3、重点问题在于原单位是否同意放人,这个似乎已经具备了,但我好像看不懂,因为事业单位调动不是像说的那个办理程序。

一般的程序是这样的: 1、本人联系下家,即下一个接收单位。 2、接收单位同意,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出给一个非正式接收证明(特殊情况没有也可以)。 3、向本单位提出调动申请,本单位的人事部门与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沟通,主要是彼此了解同意接与同意放的态度。

4、接收单位向县市人事局发出征调申请。

5、调入县市人事局向调出县市人事局发出商调函,调出县市人事局征询你原单位意见和情况。

6、如果没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那调入县市人事局征调审查档案。

7、审查合格后,调入县市人事局给接收单位批复通知,同时向调出县市人事局发出正式征调函。

8、调出县市人事局通知你原单位人事处,可以办理调动手续了。

9、持原单位人事处证明或征调函复印件之类,到调出县市人事局开具干部人事调动行政介绍信。

10、持信到接收县市人事局或到接收单位人事处报到。之后,还要办理户口迁移等。 领导签完字的申请交给接收单位,这里边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接收单位主动联系你现在单位的,那可行性比较大;还有一种是现在单位主动作为的,那要比接收单位主动联系的可能性小很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12

第3个回答  2015-11-13
副科以上要,副科以下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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