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中途退保主要是有几种原因,投保者对赔付不满意,要么就是赔付太少,要么就是保险公司拒赔;对于保额不满意,几年前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额是一万两万,出险后这点保额完全不够用,投保者想要退保重新选择;对保费不满意,保费严重超出了自己的预算,当初买保险的时候经济条件不错,后来工作出问题保费交不起;还有一个就是对保障不满意。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选择退保,那么是否可以全额退保呢?
以上无论哪一种原因想要中途退保肯定是不划算的,都会损失一大部分的保费。但是如果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话,保险公司是会全额退保的。
第一种在犹豫期间退保是可以全额退款的,在我们签订合同那一天开始计算十天至十五天属于犹豫期,在这段时间内退保的话,是可以全额退款的,这段时间是保险公司给投保人一个头脑冷静的时间,如果过了这段时间,不好意思,想要退保就不能全额退款了。
需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意外险,在签订合同后会即可生效,那么想要退保的话就要扣除已经承保的天数,扣除少量附加保险费用。
第二种,保单上的名字不是投保人的签名,保险法明文规定,在签订保险合同是如果投保人没有亲自签名盖章的,而且其他人或业务人员代签的,这份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不要高兴太早了,保险法还有规定,投保人已经交了保费,就说明对代签名字的追认,保费是不会全额退款的。
所以当保单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签字,就要及早的指出来,等到交了保费在指出来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种,业务员误导投保人,比如投保人健康有疾病但业务员阻止健康告知的,只要投保人有证据就可以投诉并全额退款。还有一种就是投保人名下有多张保单,其中有一种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这张保单全额退款或通融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