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般情况下,县武装部长的权力难以被察觉。处于和平年代接触最多的便是
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处罚紧急抢险救灾任务,县武装部组织域内预备役以及现役士兵,进行突发灾情处置工作;再者就是当地的征兵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安抚(绝大部分由当地民政局处理),以及
预备役士兵的等级训练工作。如战争爆发,大规模征兵工作,地方性军事活动均由县武装部
组织管理,更深一步的军事管制也是由县武装部执行,只是没有决策权,只有执行权,但这个权利也是相当之大。
县武装部全名
人民武装部,是县级机关的军事机构,统筹域内的军事工作,是一个基层的军事指挥机关,是上级军事机关的下派机构,同时受到上级军事机关以及当地的同级别党委进行领导。县武装部长职级与县委书记与县长同级,均为处级干部,不过县武装部也受到县委的管理和领导。团级干部转业之后会降半级任职,所以大部分人会认为县武装部长职级较县委书记和县长低半级,但实质上是同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