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江苏苏州,在苏州工作,社保缴纳了14年。今年6月-10月去了广东东莞工作,在那里继续缴纳着社保,本月也就是11月又回到了苏州工作,社保也刚缴纳,但医保要12月才能转入!这两天可能(11月)要做个小手术,我想问这种情况能用医保吗?可以的话用的是东莞的还是苏州的?
这个月1号已经缴纳了
交纳就可以了。直接使用苏州的社保卡挂号。
那就涉及一个报销的问题了,如果用的是东莞的社保,不是要去东莞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