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领导发生争吵,公司给予处罚是当月工资里扣除罚金,之后在年终奖和十三月工资里还扣,这合理吗?

如题所述

除非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用人单位罚款是不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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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30
当然不合理。首先,企业是没有经济处罚权,因此企业无论以什么原因扣除员工工资罚金都是非法的。其次,虽然企业可以设定绩效考核奖金,如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可以少发绩效考核奖金,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程序制定并为员工知晓。最后,企业可以在员工给企业造成实际可衡量的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要求员工赔偿,也就是可以扣工资,但是,仅限于可计算可衡量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2个回答  2019-01-30
没有道理的,如果争吵给公司带来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的影响才会有惩罚措施,否则的话不可以扣钱。你说的还要连续扣这更不应该,你可以向上级领导提出抗议,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建议越级投诉。
第3个回答  2019-01-29
不合理,当月扣完当
第4个回答  2019-01-30
难道扣的很多么?还要分期。
这下不好争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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