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东莞的居住证怎么办理港澳通行证吗?在东莞那里可以办到

如题所述

办理地点: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91号办事大厅1-20号窗口

办公电话:076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市局复核后上报省公安厅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前往港澳通行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前往港澳通行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领取结果。

扩展资料:

申请需要的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出生证明或者出生公证;港澳关系人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澳门永久性居民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

2、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回执;单位意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同意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出生证明;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申请表。

3、居民户口薄;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4、香港或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或澳门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夫妻团聚类证明 ;DNA检测申请书和亲子鉴定申请书;子女照顾父母类证明。

5、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死亡证明书;父母投靠子女类证明;子女投靠父母类证明;港澳关系人地址、电话信息表;同意书 ;DNA检测申请书;收养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政务服务网-办理前往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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