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算触犯法律。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任何情况下限制人的人身自由都是错误的。当然,除掉那些违法的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活中有规则,有纪律,课堂纪律就是其中之一。
上课上厕所和法律扯上关系看似可笑,但事实是,如果学生有这种需求,老师不让,这就相当于体罚学生,《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都有明确规定。
第一要守纪律,尊重老师,第二要特殊对待特殊需要。中间有一个刻度,比较软。我认为老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许可。否则,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不能说违反了法律,但至少在人情方面不能说。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也明文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