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有:
对称性;
传递性;
加法单调性,即同向不等式可加性;
乘法单调性;
同向正值不等式可乘性;
正值不等式可乘方;
正值不等式可开方;
倒数法则。
如果由不等式的基本性质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可以论证大量的初等不等式,以上是其中比较有名的。
另,不等式性质有三:
不等式的两边都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正数,不等号的方向不变。
不等式的两边都乘以或除以同一个负数,不等号的方向改变。
总结:当两个正数的积为定值时,它们的和有最小值;当两个正数的和为定值时,它们的积有最大值。
等式的基本性质:
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代数式,所得结果仍使等式。
等式的基本性质
等式两边同时乘同一个数(或除以一个不为0的数),所得结果仍使等式。
①对称性;
②传递性;
③加法单调性,即同向不等式可加性;
④乘法单调性;
⑤同向正值不等式可乘性;
⑥正值不等式可乘方;
⑦正值不等式可开方;
⑧倒数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