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物业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如下: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如上海市规定的建筑面积须在1万平方米以上。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如广州市规定注册资金须在10万元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
2、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
3、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4、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6、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
7、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